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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64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64条日前,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64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有话想
原标题: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64条

日前,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64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山东省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是天津旅游团来山东旅游的,3月3号我们被带到位于蓬莱三仙格一家玉器店,导游说:这店是最大的赞助商,不强制购物,东西很贵但都是好东西。我们团50人入内参观全程没有推销产品,一名自称是玉器店老板的人进来给我们讲话,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小吊坠。说自己信佛经常扶贫济困,还和我们做游戏,让我们把名字手机号码写在纸上。老板把没写的敢去外面,说和我们一起做游戏,让我们把钱放在柜台上没有现金微信或刷卡都可以,d并说让我们放心不会要我们的钱。当时他们用微信刷走我1999元,我妹妹1999元。钱被刷以后自称老板的人就随便拿几样东西硬塞给我们,全程我们没挑选和试戴过任何商品,给了我们姐俩一人一只手镯,不是我们的尺码戴不进去。其他人有项链和吊坠的,之后就把我们赶了出来,全程并没有提到购物和消费。我们几个人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给我们的几样东西价格和材质,拿着给的几样商品被迫离开了玉器店。这种欺骗比强制购物还可怕,我们交了钱连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没拿到,实在太窝心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蓬莱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9年3月12日,蓬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开隆玉石商行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展开调查,调查后向八仙过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解除与蓬莱开隆玉石商行租赁协议的建议函》,公司当即表示支持,与蓬莱开隆玉石商行解除了租赁合同,立即关闭了该经营场所。同时,蓬莱市文化和旅游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加大对辖区旅行社和导游的现场检查执法力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置。 您在蓬莱开隆玉石商行购买的商品,已经联系给您退款,您对我们的处理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潍坊市的一名普通市民,我们市区的新华路是这座城市主要干道之一,然而市区玄武街与新华路往北这段新华路附近居民小区之多,人口流量大,交通堵塞严重,就在新华路与玄武街路口往北这段新华路的一侧各种各样的小商小贩摆起了摊位,摊位之多这里成了集市,每当早上上班点和下午下班点这里堵的走不动,还有安全隐患经常发生车辆碰撞,还有就是卫生问题每次下了集市路上的烂菜叶子和各种垃圾很厚一层,这样不仅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劳动量还影响了市容,这个集市有很多年了不知道有关部门不知道吗还是不管,这条路上的集市根据每个摊位的大小和占地面积每次收取10元到几十块的摊位费,每天收不少钱,这个钱也不知道去哪了,希望上级领导重视,还广大老百姓一个干净卫生和畅通无阻的道路。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潍坊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潍坊市玄武街与新华路往北为永兴街,是经济开发区一条背街小巷,周边小区密集、人员集中。由于该处没有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中心城区便民摊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政办字〔2014〕170号),我局在新华路与玄武街路口往北(该路段为断头路)设置了便民摊点群,既满足了群众需求,也疏解了占道经营难题。 2018年6月,因新华路施工,摊点群需要搬迁。我局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和市容秩序管理要求后,将摊点群临时迁至新华路玄武街以北路西侧,采取早(6:00-8:00)、中(11:00-13:30)、晚(18:00-21:00)定时定点开放,依据《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涉发〔1994〕185号)规定,按“1.00元/平米、昼夜”的标准收取占道费,并上缴国库。 目前,我局已在新华路永兴街以北路西侧村集体用地上重新规划了便民市场。新华路摊点群将于近期关闭并迁入新市场内经营,彻底消除对周边交通的不良影响。在迁入新市场前,我局将加大对摊点群管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按划定区域规范经营,及时清理市场垃圾,确保经营规范有序,环境干净整洁。 如您还有此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向市政管理局执法分局(电话:0536-8565238)提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现在国家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但是在郓城县黄集镇驻地却有一种现象非常不好。在黄集镇医院门口的西边有一家包子铺,这个包子铺在门口搞了一个大折叠棚,把道路的南边全都占据己用,把整条街道的南边全部挡住了。整道街这头都看不到那头,只看到卖包子的棚子在那矗立。由于他把包子摆到公路边上卖,每到集市和放学时一条道路就堵车了。这个大折叠棚成了黄集镇驻地一道”亮丽”的风景。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郓城县黄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炉包店位于黄集镇卫生院门口西侧,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针对炉包店用折叠棚在店外经营的行为,黄集镇市场管理所已对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现折叠棚已不存在。 根据《全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镇正在稳步推进镇驻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创造和谐、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以扎实行动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东牟村村民,我们镇和村委自2014年以国家重新确权和换证为由,把我们的旧有宅基地证给收回了,现在已经四年多了,离国家规定的最后确权2018年全部确权完毕已经过了,为什么我们的证还没发下来,我之前多次打潍坊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应过,但一直没说明为什么,也没解决,希望领导能给个答复,这毕竟关乎我们农民的利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高密市经济开发区东牟社区包括东牟北村、东村、西村。2012年我市开展农村宅基地统一确权发证工作,以镇(街区)、村居为单位陆续打印并发放宅基地证书,但部分镇、村居情况复杂,需进一步核对。根据《高密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中“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需将旧证收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如果不符合办证条件,不予发证。”的规定,我市停止对此部分镇街、村居宅基地的确权工作,致使全市村居发证时间不统一,个别村居宅基地证书发放时间拖延。 2018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要求在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同时,进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以上通知要求,为避免在发证后不久又进行新证回收换发,我局就对尚未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暂停发放,待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结束后,统一发放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该项工作已于2018年年底启动,预计2019年5月份即可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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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聂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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