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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北唐山市 城市名片被指“明骗” 上市公司或涉违法出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6  来源:旅游商报网
核心提示:近日,河北唐山市一公司员工实名投诉称:唐山市城市名片——启新工业水泥博物馆(下称启新博物馆)违法向多家商户出租文化设施用房

近日,河北唐山市一公司员工实名投诉称:唐山市城市名片——启新工业水泥博物馆(下称启新博物馆)违法向多家商户出租文化设施用房,致使公共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为了解真相,6月10日,记者赶赴唐山进行了调查。

投诉人:城市名片成“明骗”

见到隋女士已是下午四点。她介绍说:启新博物馆是唐山市“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项目,是唐山市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是中国首个以水泥工业为主要内容的博物馆,也是唐山的城市名片。当初,政府投资了近3个多亿,意在把启新博物馆打造成一个以工业旅游、文化创意、休闲娱乐为特色的创意文化产业园。而近年来,昔日繁华今安在?启新博物馆越来越门庭冷落。不知是历史原因或是管理上的疏漏,总之,启新博物馆再也找不到以往的热闹和喧嚣。与是,这就为以后的文化设施用房无限制地出租埋下了伏笔。

按说,作为创意文化产业园,如果出租行为主要用于“文化”或“公共利益”上,倒也无可厚非,勉强说得过去。可启新博物馆的出租行为却是用在商业出租上牟利,跟“文化创意”与“公共利益”无任何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不是欺骗国家和人民是什么呢?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它什么原因,导致公共利益、人民利益被践踏,好端端的创意文化产业园,目前一片狼藉,甚至还出现了疑似房地产开发将要对外销售的更为恶劣的情况。好多百姓都有疑问,启新博物馆院内,大张旗鼓地挖地建房,有合法手续吗?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在施工工地只看到有规划,而规划的具体是什么却不清不楚,是文化设施还是房产销售?建好了楼房,又要骗谁呢?昔日的城市名片将要沦为“明骗”了怎能不让人感叹!

启新博物馆院内,金隅集团下属建筑企业正加紧施工。

调查:城市名片的背景确不一般

通过调查得知,启新博物馆作为唐山的城市名片,确实有着深厚的背景。启新博物馆原属事业编制,后改制企业隶属唐山启新记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启新物业)。而启新物业的控股股东却是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冀东集团)。再往上查,冀东集团的两大股东却是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人民政府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而金隅集团不但是国企,而且是上市公司。到此,启新博物馆的身份才算彻底清除,属国企,属上市公司的“附带业务”。

启新博物馆:拒绝接受采访

关于启新博物馆被投诉文化设施用房被出租一事,记者第一时间与馆长张丽取得了联系,并提出了查看出租房屋的相关批文及出租房屋得到了谁的授权等的要求。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启新博物馆拒绝了记者的正当请求;并告诉记者说,你们有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拒绝采访的权利。

律师:启新物业或涉违法出租

为求证启新物业的出租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记者与多名律师进行了沟通。北京市知名律师李胜辉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5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四)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相关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的房屋是属于公共文化配套设施用房,主要应该用于有关“文化”目的,在没有经过国土及规划部门审批改变性质前,擅自做主出租用于商业办公使用,改变房屋性质,不是违规而是违法行为。双方所签合同应判定为“自始无效”。

关于此事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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