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婷)5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在我省举办的会展项目,促进会展业发展。
为规范省级会展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省会展业发展实际,我省制定出台了《省级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奖补资金的支持范围,是已列入省商务厅发布的上年度我省重点支持的市场化展会目录,并在本省举办的会展项目。这些会展项目是需符合本省产业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项目;引进社会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会展项目;申报获得国际展览协会(UFI)和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组织认证的项目;省内重点展馆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