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山西省霍州市人民医院7日回应该院妇产科被指修改《儿童预防接种证》一事,回应称,该院妇产科承担本科室出生的新生儿乙肝第1剂次和卡介苗的接种工作,所有疫苗接受相关部门和预防保健科监管,无自行购买的疫苗,无过期疫苗,无近效期疫苗。
2019年2月27日,产房护士长车煜炯未按照程序查找原因,擅自安排科室人员在其自建的微信群,群发通知对2018年发放的《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召回,对记录信息不全的接种证进行补充填写。在补充填写过程中,对不一致的原有疫苗批号进行修改,引发家长的质疑和不满,并引起社会关注,造成不良影响。霍州市人民医院称,2019年2月26日,医院妇产科在接受工作检查时,被指出存在“个别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基本信息填写不全”,存在“预防接种批号与金苗系统录入的疫苗批号不一致(如预防接种证201704a036,金苗系统记录的批号为201712004)”的问题。
霍州市人民医院称,医院妇产科承担本科室出生的新生儿乙肝第1剂次和卡介苗的接种工作,所有疫苗全部由霍州市疾控中心配送,接受相关部门和预防保健科监管,无自行购买的疫苗,无过期疫苗,无近效期疫苗。医院妇产科6名护士均经过疾控中心培训,有预防接种资格证书,资质合法。
经查,从2018年至今,妇产科共接收配送乙肝疫苗5次1548支,与本院防保科出入库登记一致。其现库存300支,批号C201707085,出入库明细账、使用登记与金苗系统账物相符。从2018年1月至今,妇产科共接收配送卡介苗6次630支,与本院防保科出入库登记一致。
说明最后指出,医院给新生儿使用的疫苗不存在任何质量安全问题,但妇产科护士存在重操作轻记录的问题。记录既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也存在个别批号录入错误的问题,问题被发现后整改简单化,造成一些不良后果。虽然说疫苗批号更改只是为了和金苗系统录入的疫苗批号一致,但此更改行为容易使人产生对疫苗保质期的怀疑。而个别批号录入的错误会导致人们无法查出生产厂家,并进一步对疫苗的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引起不必要的担心。医院把整个事件的全部事实告知有关宝宝的父母,让他们尽快放心,在此就工作中出现的疏忽致以歉意,并感谢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