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政府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标志着江苏生态“两区”建设正式启动。
什么是生态“两区”建设?哪些区域率先入围?建设“两区”对江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建设生态“两区”,围绕这个江苏在全国首次推出的创新举措,省相关部门进行多轮调研,记者此前展开深入采访。
宜兴、武进试点建设引领区
《意见》明确,2017年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在逐步完善试点的基础上,建设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条件成熟的县级地区。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生态保护特区建设。除公益性、民生类项目,暂停新增生产类开发建设活动立项审批。
“‘两区’建设,是今年‘263’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介绍,“两区”建设是按省委、省政府去年12月出台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简称“263”文件)的要求来推进的工作。该方案提出,集中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的生态格局,“两区”便指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在“263”文件制定过程中,“两区”建设已同步调研。发改、财政、环保、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多次会商,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
建设“两区”,基于江苏的特殊省情,即人多地少,城镇化、产业化进程快,人口密度极高,生态保护压力很大。江苏集中连片的生态空间不多,而沿海滩涂和河湖湿地正是我省的宝贵亮点。省里希望通过创新突破、典型引路,提升绿色转型及生态保护水平。
保护与发展高度协同
建“引领区”,重点解决发展方式问题。《意见》针对生态保护引领区,明确优化整体生态保护格局、建立特色绿色产业体系、切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打造美丽宜居家园、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健全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等六项任务。
将优化整体生态保护格局放在首位,省环保厅自然处处长戢启宏认为非常关键。“以往我们的环境管理更多针对个案问题。一个建设项目,可能工艺是先进的,治理也是到位的,排放也是达标的,但如果布局上考虑有欠缺,仍可能导致区域过度开发。”
《意见》要求,2018年底前,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引领区力争率先建成“无化区”;2020年前,沿江重点规划区域、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引领区所有化工企业完成关停并转。
“引领区”为何首选宜兴、武进?“主要考虑这两个地方生态禀赋比较优越,同时经济比较发达,符合生态保护引领区保护与发展高度协同的要求。”戢启宏说。
“特”在管理体制创新
我省将组建生态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实施财政单独核算,统一管理特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规划特区生态治理、修复与建设,统一管理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这是生态保护领域重大的体制创新。
目前,部分自然保护区深陷条块分割的困境。保护区的土地资源,包括土地资源附属的自然资源,散落地方政府手里。比如,盐城保护区覆盖6个区县,大家管理的尺度不一样,开发的强度不一样,保护的力度也不一样。成为“特区”后将统一机构、统一区域、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尺度,而且把重点放在保护上,发展不是重点。
“特区”将严格实施正面清单制度,除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和必要的交通、水利、电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禁止其他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行为 。
一些创新发展区域往往都推负面清单制度,“特区”为何提正面清单?戢启宏解释说:“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负面清单制度是不适用的。环境保护面临的各类问题无法穷尽,而且会不断新增,列负面清单列不完。有一些人类活动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影响是可控的,那我们就列正面清单,允许这些活动,而其他活动不被允许。”
重点考核生态保护指标
“两区”建设将获怎样的政策支持?相关人士透露,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省级集中部分将重点向“两区”倾斜;省级现有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农业农村、太湖治理等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两区”项目;针对相关市、县(市、区)的经济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两区”建设要求,合理调整和平衡。
我省还将优化评估考核。对生态保护引领区实施生态优先的差异化考核,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内容考核权重。对生态保护特区重点考核生态保护指标。
南京大学环境专家朱晓东教授认为,建设生态“特区”,最根本的目的是严格坚守生态红线。“江苏的保护区一路走来,磕磕绊绊,毕竟那么大片区域圈起来,与区域发展要求有矛盾。”“两区”能否探索生态保护可复制经验,是其能否成为绿色新引擎的关键。(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