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上,鄂尔多斯市歌舞团的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夺得第十三届“文华大奖”特别奖。“文华奖”是我国舞台艺术的最高奖。
1977年,鄂托克旗乌兰牧骑一批老艺术家将民间鄂尔多斯婚礼首次搬上文艺舞台。该剧目一经推出,就在全市各乌兰牧骑推广开来,成为鄂尔多斯市各乌兰牧骑的保留节目。
1989年开始《鄂尔多斯婚礼》又登上了民族文化旅游舞台。大型原创民族舞蹈诗画《鄂尔多斯婚礼》的创作、排练和演出是从2002年开始的,经过多年的创作与修改,成为一个代表性经典剧目,分为序《日、月、火》《祈缘》《迎婿》《沙浴》《惜别》《婚庆》《摇篮》和《尾声》8个篇章。
鄂尔多斯婚礼发源于古代蒙古,形成于蒙元时期。15世纪,随着蒙古族鄂尔多斯部进入鄂尔多斯地区,鄂尔多斯婚礼便以其特有的仪式程序流传在鄂尔多斯民间,发展演变成为一种礼仪化、规范化、风俗化和歌舞化的民俗文化现象。鄂尔多斯婚礼至今已经流传了700多年,集鄂尔多斯蒙古族传统的崇尚文化、祭祀文化、宫廷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礼仪习俗、民族歌舞之大成,成为迄今保留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一部蒙古民族风情画卷。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王占义 王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