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出台《关于扩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范围的实施方案》,决定在推进全省8个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充大市场建设范围,全力打造我省跨区域、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市场14个市州全覆盖。
《方案》提出,从2017年至2020年,在没有大市场的市州,择优选择建设一批特色明显、辐射面广、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产销有效衔接、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协同发展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市场建设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共同开展市场建设。坚持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重点补齐市场功能和制度短板,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方案》要求,大市场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市场应设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农民自产农产品固定交易区,免费供农民使用。市场应设有信息中心、电子结算中心,具有信息采集和发布功能,鼓励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市场应建设相应规模的冷链设施,其中冷藏保鲜库静态库容在2万吨以上,并积极开展终端销售和配送业务,积极开展农社对接、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和农校对接等产销活动。同时,新增大市场应注重发挥市场的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保供、稳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