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政府颁布第一号布告,公布自治政府第一次政府委员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原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会旗为自治政府旗;内蒙古自治政府所在地暂设于兴安盟王爷庙街。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开幕,来自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共393人出席会议。
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等重要文件,明确规定:自治政府的任务是团结自治区内的蒙、汉、回各族人民,推翻帝国主义扶持下的国民党封建买办大汉族主义的统治,为实现内蒙古地区各族人民的彻底解放而奋斗。会议通过决议,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成立。当年年底,王爷庙改为乌兰浩特,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城”。
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谱写着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北疆乐章,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经济总量从1947年的5.37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86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118元增长到2015年的11547美元,人均GDP居全国第6位。 (王占义 王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