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营改增全面推行一年来,山西省四大行业税负平均下降15.43%。其中,建筑业税负下降8.59%,房地产业平均下降34.48%,金融业平均下降7.73%,生活服务业下降32.72%,下游行业因营改增带来下游增加抵扣76.03亿元,税制转换带来的红利正在显现。
记者从国税局统计数据看到,今年一季度,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14.9亿元、1174.5亿元和1520.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5.4%和7%。工业增速继续加快。全省工业企业效益明显好转,连续四个月实现当月盈利,成本下降有近1/3来源于营改增为主的减税政策,工业企业为主的实体经济成为真正的“净受益者”。以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15年实际税负为11.91%,企业收购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高河井田采矿权,公司按6%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8805万元,企业井下建筑外包服务的业务,按建筑老项目3%简易计税抵扣600万元,新项目11%抵扣700万元,减税1300万元,两项营改增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01亿元,极大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营改增后不仅新增机器设备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新增的不动产也可以抵扣11%的进项税额,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季度,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三产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9.8%、17.4%,分别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快5.7个、13.3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为7.3%和55.4%,同比分别提高0.4和6.2个百分点,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明显。(记者 任志霞)
数据还显示,营改增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能够有力带动就业,从而加快我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我省住宿、餐饮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占比超过80%,营改增后这部分纳税人税负由5%降为2.9%,直接减负近40%,私营、个体为主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平均每月新增营改增纳税人2205户。去年全省共计新增服务业纳税人3万户,拉动近10万人实现就业。
省国税局局长胡军表示,这些数据说明营改增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减税效果非常实在,促进了全省经济“低位企稳、向好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