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上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海口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主持会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草案)》《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一批涉及民生、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实到46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一天半,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共进行了9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时变通“五网”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17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2017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
列席今天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光琼,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