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走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介绍,自2002年第一个未成年人犯罪起诉科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云南未检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成为全省检察工作的一大亮点,已经形成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未检工作经验。办案专业化、组织一体化、理念国际化、帮教社会化、制度规范化的“盘龙模式”,因执法规范化创新,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李宁说,云南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分流作用,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减少羁押措施适用带来的不良影响,全省未成年人案件不捕率、不诉率从2012年的20.04%、2.72%分别上升到2016年的32%和11%。检察机关封存10819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记者一行人走进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时,40多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正在聆听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傅婧讲授的情绪管理课,掌声欢笑声接连不断。
这是昆明市检察院联合社工志愿者开展的第15期“向日葵青春课堂”。他们结合未成年犯的类型和特点,设置了情绪管理、价值重塑、人际关系、生命教育等课程,以场景模拟、角色扮演、互动参与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未成年犯重新找到受尊重、受关注的感觉,帮助他们减少回归社会的障碍。
云南省检察院未检处处长肖洁告诉记者,未检工作关注的不仅是行为,更是行为人,每个案件中的孩子为什么犯罪、原因是什么,要做详细的社会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诉讼过程中,针对心理疏导、跟踪帮教、救助保护、法治宣传、就业培训以及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措施,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量,是一个成年人案件的5倍至7倍。
实地观摩过“向日葵课堂”,人大代表和执法监督员驱车来到安宁市检察院,与检察官交流座谈。
安宁市委政法委专题调研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诸多原因,有的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应有的监护义务,有的是管理部门没有尽到保护管理职责,有的是受社会影响而离家、辍学。
不少代表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检察院要与其他政法机关会签规范性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强化特殊制度落实;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等机构的配合,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无缝衔接。
据介绍,近年来,云南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全国位居前列,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3.34%;边境地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占比近30%;未成年人犯罪手段从传统的“两抢一盗”向涉恐、涉黑、涉毒、涉网蔓延,呈现出成人化、暴力化、团伙化趋势;校园暴力和欺凌时有发生。
肖洁透露,云南检察机关正在全省试点实施“星星点灯”未检工程,寓意为通过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星星之光、汇聚成灯,为黑暗中迷途的孩子照亮前行的路。
据介绍,针对各地情况差异,云南省检察院为第一批试点地(州)市提出工作创新主题目标:昆明,5年回访帮教机制;德宏,边境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预防;昭通,留守未成年人保护;保山,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星级管理;红河,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玉溪,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