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2017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下称《通告》)。昨起,各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将被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以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据了解,本次执行规定的时间段分为两段,分别是在5月31日至6月8日期间和6月16日至6月25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7日、6月8日两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6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4日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禁止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市环保局表示,市民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热线投诉,涉及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拨打12319、5051946,涉及工业噪声的拨打12369。
而各级环保、城管执法部门,也会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根据相关规定,在禁噪时段、中高考限噪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者封存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设施、物品。(海西晨报记者曾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