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5月31日下午至6月2日上午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5月31日下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春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霍敏等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省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提请审议《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运龙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议(草案)》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伟根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
广东新增951亿元债务额度
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广东获批新增951亿元债务额度,其中940.8亿元已纳入预算安排。
5月31日,省财政厅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显示,2017年财政部下达广东新增债额度951亿元,除外债转贷10.2亿元待财政部批复项目以外,940.8亿元列入了本次预算调整安排。这些新增债将主要用于保障中央和广东确定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以及稳增长、惠民生项目等。
保基建 保民生
新增的940.8亿新增债额度,广东将如何安排?根据调整方案,新增一般债269.8亿元,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专项债671亿元,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这些发债将具体用于哪些领域和项目?记者了解到,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的269.8亿元新增债中,省级承贷支出117.6亿元,分别列入“教育支出”科目1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50亿元、“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4亿元、“农林水支出”科目51.2亿元。具体的项目包括:安排湛江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2.6亿元,安排医疗卫生、扶贫、教育等项目115亿元,均由省级承贷,实际拨付到市县使用。
另152.2亿元将转贷市县支出,由各市县统借统还,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67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中,63亿元作为省级承贷支出,列入“交通运输支出”科目,用于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38亿元,安排交通项目支出25亿元;余下608亿元转贷市县支出,由各市县统借统还,列入“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随着新增债务额度的增加和部分资金的调整,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增加284.47亿元,总额从年初预算的4528.34亿元调整为4812.82亿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4812.82亿元,收支平衡;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增加678.46亿元,总额从年初预算的84.87亿元调整为763.33亿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763.33亿元,收支平衡;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额从年初预算的24.76亿元调整为26.76亿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26.76亿元,收支平衡。
市县贷共计760.2亿元
根据调整方案,这次的新增债中,省级承贷共计180.6亿元,转贷市县支出共计760.2亿元。这当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转贷市县支出的760.2亿元将如何分配,又如何偿还。
记者了解到,参照财政部的分配办法,本次转贷市县资金将按因素法分配,对重大项目支出需求大、市县债务风险低、财力水平高、债务信誉良好的市县多安排,反之则少安排。具体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扶贫攻坚任务量、综合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地区性质、人均财力等系数计算。转贷市县的新增债,将由市县根据国务院和省确定的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研究落实具体安排项目,按预算法规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对于这次年中预算调整,特别是转贷市县的债务,省人大财经委表示,要强化监管责任,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及规模控制,强化各级政府的举债责任意识和偿还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程序、限定资金用途,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理与控制。同时,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支付系统,对各地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支付情况、债权人、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