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认真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增设生态公益岗位,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增加收入。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湿地恢复与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实施,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我省将引导贫困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同时,探索公益林赎买机制。
为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我省今后会将贫困县高山、深山区易地搬迁后退出的坡耕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并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农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农业产业发展和增收的基础。
我省将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除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向我省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外,还将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县大力发展兼顾脱贫与生态效益的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
我省还将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通过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