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016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公布。这份囊括水环境、城市空气质量、海洋环境等生态环境各方面的公报,反映了浙江省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的综合环境治理成效。
总体来看,过去一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于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了积极回应。
这一年,环境最直观的改善,来自我们身边的水。从清淤大作战到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全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77.4%,列入劣Ⅴ类水质断面削减行动计划的6个省控劣Ⅴ类断面水质均达到目标。八大水系、运河和河网中,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
浙江治水剿劣已向海洋进军,全省入海排污口整治正式打响。浙江省近岸海域中,Ⅰ类、Ⅱ类海水已占37.7%,同比上升12.7%;Ⅳ类和劣Ⅳ类海水比例下降7.4%。81个重点排海污染源监测达标率为91.4%,5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Ⅴ类。近岸海域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基本满足渔业用水要求。其中,温州近岸海域水质最好,已处于贫营养化状态。
2016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好于上年。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3.1%,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2.8%,舟山和丽水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好天”的一项直观指标是,雾霾日变少了。2016年,全省平均霾日数36天,同比减少17天,全省均无严重霾天气。从分布上来看,全省霾天气多发区主要集中在杭州、绍兴、宁波及湖州的部分地区,舟山、丽水、台州出现霾天气较少。1月和12月则是霾的多发期和中度以上霾高发期。
以打造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目标,2015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因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状况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在11个设区市中,除嘉兴和湖州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外,其余各市均达到优的好成绩。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有57个,占全省总面积的八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