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甘肃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记者从中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落实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9项兜底保障到户政策,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我省将在2016年基础上,适时继续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继续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对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我省将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必要时提供转介服务。
我省将适时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到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障人员全覆盖。并充分考虑贫困人口实际缴费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等缴费特困群体和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将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我省将对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并建立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省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放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适时提高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此外,从今年起,我省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特困、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