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对于把低保金当“唐僧肉”分食的党员干部,受到的处罚绝不止歌词中表达得那么简单。2017年,安徽省砀山县对63名财政供养人员和一些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涉案的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缴入库被侵占的低保金124.6万元。
拉网过滤,筛出“潜伏人”
2016年9月的一天,宿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李娟坐在电脑前,正在聚精会神地审计砀山县低保人员名单,突然一组身份证号码跳进她的视线,“34222119610101????,咦,这个身份证号好像在哪里见过……对,刚才浏览该县财政供养人员名单时看到过。”李娟赶紧调出砀山县财政供养人员名单,仔细核对了两份名单上这个身份证号码所有者的身份、工作单位等信息,确定应为该县赵屯卫生院职工汤静。李娟立即向审计局领导汇报了这一问题。
“会不会还有类似的人员存在?”经过慎重考虑,针对低保清理人员多、发现查证耗时长及精准度低的难题,审计局决定采取大数据比对法对砀山县低保领取情况进行重新审计。
他们首先建立了拥有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数据库,又采集了全县14428户、24197名低保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然后利用电脑软件比对分析。通过1个星期的细致比对分析,排除一些特殊情况,违规办理低保的人员浮出水面:竟有63人之多!
这63人中有财政供养人员51名、村干部12名,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153.76万元,个别人员的月工资达四五千元,且在多次低保清理中均成功“潜伏”。
顺藤摸瓜,揪出“造假人”
收到市审计局转交的问题线索后,砀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第一时间责成县纪委对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并及时纠错整改。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展开排查。调查人员围绕低保办理过程中的个人申请、村(居)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分类、县民政部门审批等关键环节,顺藤摸瓜,查清了问题。
“自己每月有3000元左右的工资。在申请低保时,担心如实填写有工作的话低保办不下来,所以就出具了假材料。每次遇到低保动态审核时,就向调查的低保员送送礼、请吃饭等,也就一直享受着低保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仝杭交代。据调查人员介绍,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及村干部为了享受低保待遇,在申请低保时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和家庭收入,利用低保工作中的动态审核、入户了解、跟踪调查不及时、不细致的漏洞,骗取低保待遇。
更有甚者,低保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无所不用其极。如县民政局城市低保管理员范腾,自2013年以来,利用他人的名义申报低保,自己偷偷地领取,直至案发共领取他人低保金3.47万元。同时收受他人好处,为12户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办理低保。“看到别人领取低保金那么容易,自己的心态有些失衡了,我想用他人的名义办理低保,其他人不知道,没有人会发现的。”范腾交代,“我熟悉低保办理的门道,自己是低保管理员,谁家符合、谁家不符合标准,自己说了算,没有人对我的行为进行监督约束。”怀着这样的心态,范腾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
“一岗双责”,找出“稻草人”
“63名财政供养人员及部分村干部之所以能够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与我们一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稻草人’式的履职是分不开的,层层监管形同虚设。”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虎一语中的。
责任不落实,“板子”就要打在身上。一些乡镇、村(社区)未能严格执行低保“三审三公示”程序,漠视低保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公示不到位,以致出现一些“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25名村(居)干部因不担当、不履责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名乡镇民政办负责人被严肃追责。
低保工作出现的问题,与县民政局党组履职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密切关系。“一岗双责”就要“一案双查”。7名城市低保管理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2名县民政局低保办负责人被追责,县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长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