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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海南省文昌市全面提高村干部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来源:央广网
核心提示:央广网文昌6月9日消息(记者吴媚苗)记者从海南省文昌市获悉,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文昌市将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全面调整,激

央广网文昌6月9日消息(记者吴媚苗)记者从海南省文昌市获悉,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文昌市将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全面调整,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和服务功能。根据测算,全市基层待遇总额将由每年的5731万元增长到8602万元,增长50%。其中,干部人员补贴总额由每年的4120万元增长到5996万元,增长45.5%;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由每年的1612万元增长到2606万元,增长61.7%;

按照新标准,文昌293个村(社区)及其在职和离任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都将从中受益。调整后的补贴,人员补贴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村级组织经费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村(社区)“两委”干部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提高550元/月,平均达到2100元/月。村(社区)“两委”干部中书记主任分设的提高380元/月,平均达到1700元/月;副职干部提高320元/月,平均达到1400元/月;委员提高300元/月,平均达到1200元/月。负责文书工作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文城镇12个城区社区的“两委”干部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月。离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离任补贴,在原有的标准上提高50元/月。村(居)民小组组长补贴仍为200元/月,新给村(居)民小组的2名副组长发放补贴,补贴每人100元/月。

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标准按照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核定的人口数划分: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3万元/年;人口1001-2500人的村(社区)3.5万元/年;人口2501人以上的村(社区)3.7万元/年。在以上标准不变的基础上,这次专门新增划分两个档次,即:人口2501-3500人的村(社区)3.7万元/年,人口3501人以上的村(社区)5万元/年。文城镇12个城区社区工作经费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3万元/年。值得注意的是,新设的南阳、美文、东路等3个居列入村级组织经费发放范围。

另外,文昌市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将由每年的2万元,增加到年均5万元。其中,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4.8万元/年;人口1001-2500人的村(社区)5万元/年;人口2501-3500人的村(社区)5.2万元/年;人口3501人以上的村(社区)5.5万元/年。南阳、美文、东路等3个居同样列入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发放范围。

据了解,为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下一步将出台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补贴总额的25%左右作为绩效补贴,每年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补贴,按好中差2:6:2的比例评定等次,实行奖罚制度,扣除被评为差的干部的补贴,用于奖励被评为好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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