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建、财政、发改、农业等4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泉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2016—2020年,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市农村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5035户贫困户,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其中,817户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于2018年前全部完成改造。
施行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中央、省级依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施行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6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五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2000元给予补助。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1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在中央、省级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将结合当年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给予补助。
改造后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同时,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按照住建部要求,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
贷款贴息方面,《规划》明确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打包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贷款。2016—2020年,对D级危房农户的危房拆除重建贷款提供贴息补助,给予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农户每户不超过3.5万元危房重建贷款9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
危房改造以加固方式为主
《规划》还明确,危房改造以加固方式为主,C级危房全部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规划》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引导农户按规划统一建设,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负责,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
各地石结构房屋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平方米以内。
此外,根据《泉州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全市2017年计划开工改造980户农村贫困农户危房,竣工38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