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2017—2020年福建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明确提出2017—2020年间,县处级及以上公务员每年人均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人均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但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
根据《纲要》,培训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施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及科学人文培养。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培训制度,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继续深入开展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在职培训;拓展创新培训方式,注重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研讨式教学,注重加大案例教学比重,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建设培训课程比例一般不低于30%,积极实施“互联网+”公务员培训新模式;开展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6天。同时,推进分类培训、办好对口培训、强化培训管理者培训等。
《纲要》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把公务员培训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新录用公务员未经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任职定级;公务员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称职以上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学员累计请假学时超过总学时七分之一的,作退学处理。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