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5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2.8%。
在八大类中,食品烟酒类下降0.9%,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28个百分点。受去年基期较高、今年初以来天气较好、市场供应充足等因素影响,薯类、鲜菜、猪肉、蛋类分别下降23.2%、12.2%、11.4%、10.3%;鲜瓜果、水产品受市场供应减少、需求增加等影响,分别上涨8.7%和7.9%。
其他七大类同比均上涨。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7.8%、医疗保健类上涨3.4%、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4%、居住类上涨2.4%、衣着类上涨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上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