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住建部对全国各地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于近日通报全国乡村规划工作检查结果,海南乡村规划工作位列第四名,仅次于山东、云南和浙江省,得到住建部的肯定。
近年来,海南省住建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乡村规划建设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住建部工作的指导下,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乡村规划工作。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规范和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同时将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纳入《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各市县以“多规合一”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因村施策,力争在2017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有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同时对1000个美丽乡村规划进行完善和提升。
二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目前,海南全省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乡镇比例为80%以上,并配备专业人员,去年培训人员2000人次,促进当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在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村民合理意见,积极促进当地农村发展等。
四是多措并举改善农村环境。围绕海南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和垃圾治理等,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城乡环境,让群众收益。
五是全面推进新建农房规划报建。各市县结合实际,简化业务流程,免收各项费用,主动服务,对采用政府提供的特色建筑方案建房农户,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