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7年底基本淘汰在用黄标车还有不到6个月时间,然而,在淘汰黄标车任务如此压力重重下,我省部分地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近日,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代表省政府对辽源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主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数据,截至5月31日,上述地区完成比例不到应淘汰量的30%,松原26.7%、白城20.5%、辽源18.5%、白山17.5%、梅河口17.2%。这与省政府“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极其不符,尤其是公主岭地区剩余在用黄标车数量不降反增,完成率为零。
针对上述地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黄标车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不够、机动车定期检验过程监管不严、淘汰进展相对落后的情况,约谈提出四项具体要求: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底要基本淘汰在用黄标车是一个硬性任务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要切实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上述地区政府作为落实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承担起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要亲自挂帅,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要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推进工作,有什么问题要及时解决。上述地区须将此次约谈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要结合地区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地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约谈中,辽源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主管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将切实采取超常规手段和强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尽快扭转工作滞后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