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10个深度贫困县、3350个深度贫困村
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了12个方面的超常规举措,主要目的是深入落实精准方略,先难后易补短板,绣花功夫抓扶贫,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6年我省脱贫攻坚首战首胜。今后4年,全省要实现144.2万人脱贫、58个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一些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更是“艰中之艰,难中之难”。
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评估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三保障”因素,《意见》确定偏关、宁武、静乐、兴县、临县、石楼、永和、大宁、天镇和广灵10个县为深度贫困县;“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需要整自然村搬迁的3350个村为深度贫困村;因病、残、灾和年龄等因素,家庭主要劳动力失去能力的贫困户为深度贫困群体。
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意见》提出五大项目联动,推进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互促双赢;六环联动,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着力打造产业扶贫新业态,实现贫困村光伏资产收益全覆盖;实施免费培训计划,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创新健康扶贫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财政金融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帮扶力量倾斜支持力度;加强贫困乡村“三基”建设等十方面的政策举措,用硬办法硬举措完成硬任务。
长期以来,生态脆弱与深度贫困相互交织、互为因果。对此,《意见》指出,联动实施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森林管护、经济林提质增效和特色林产业五大项目,新增指标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重点倾斜。特别是深化造林扶贫合作社机制创新,提升贫困户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实施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问题的治本之策。《意见》要求,紧扣精准识别对象、新区安置配套、旧村拆除复垦、生态修复整治、产业就业保障和社区治理跟进等环节,细化奖惩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六环联动”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探索实施“特色小城镇+扶贫”工程;将危险土窑洞列入危房改造范围,2017年全部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危房改造任务。
以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意见》强调,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县制定方案,逐村细化措施,逐户落实责任;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常年随机明察暗访,较真碰硬督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