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风正巴渝”发布消息,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涪陵区蔺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罗仕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2月7日,时任石沱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罗仕勇在该镇烈火村用公款请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原副主任杨斌等5人吃刨猪汤,共花费0.32万元。2017年3月,杨斌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017年4月,罗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2、巫溪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原科长杨光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杨光国在负责管理敬老院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及办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工作中,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陈某等人所送礼金共计4.6万元。2016年12月,杨光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该所按基层600元/人、机关500元/人的标准,对全所民警职工进行了慰问,超标准发放慰问金,违反了市总工会相关规定。2017年3月,该所党委书记、所长王智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全所民警职工清退超标准慰问费用。(记者 王乙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