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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取消 质检总局谈如何确保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6月16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今天表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

中新网6月16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今天表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加大取消下放力度、给企业松绑,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李元平介绍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有记者问:这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取消了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这么大的力度,请问取消后如何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呢?

李元平表示,这次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加大取消下放力度、给企业松绑,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实践证明,监督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最为有效的手段,是放开事前、管住事中事后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产品的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通过抽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支持和鼓励行业组织和市场第三方,探索开展基于行业自律的质量保障能力评价,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实施“黑名单”制度,支持质量守信企业发展,增加质量失信企业生产成本,倒逼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对于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推动建立对企业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形成对不诚信、不自律、不履行主体责任企业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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