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李元平介绍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他表示,这项制度改革主要有3个方面内容:大幅调整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李元平表示,通过以上调整,取消、下放和转认证产品幅度达50%。这次目录调整将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悉,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9类产品涉及9000家企业,这些企业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时,每5年需要申请换发证书并接受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每年需要向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还需要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取消后,这些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手续,实现了完全松绑。
同时,取消原审批程序中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企业取证时间平均可再压缩40%;后置原审批程序中的现场审查,实施先发证后审核,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先领取生产许可证组织生产,之后再接受现场审查。
“通过这两项措施,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甚至可以当场取证。”李元平说。
取消后如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李元平介绍,加大取消下放力度、给企业松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主要有: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