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湖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湖南出台《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昨日举行的省派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透露,为了更好发挥工作队在扶贫攻坚主战场的“生力军”作用,我省出台《湖南省省派驻村帮扶工

昨日举行的省派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透露,为了更好发挥工作队在扶贫攻坚主战场的“生力军”作用,我省出台《湖南省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用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在村上、心在扶上、帮在根上。

根据《办法》,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扶贫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及其他有关单位抓好落实。依托省委组织部成立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工作队的管理、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工作队接受驻点村所在县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考核。

工作队的力量配备根据贫困村人口规模的大小确定,一般3到5名。工作队队长原则上从50岁以下的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中选派,驻村干部要优先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帮助贫困村“脱帽”。《办法》指出,要通过组织实施《湖南省解决贫困村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抓好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办法》提出,要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对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予以表彰,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同时印发的《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守则》也要求,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走访贫困户每季度一次以上,走访其他常住农户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名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0天;在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上不谋任何私利,不收取、索要和廉价购买农副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