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企合同执行专项行动正处在第二阶段,全省三级法院会对建立台账的涉企合同被执行人集中进行网络财产查询、控制,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6月1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啸虎向记者表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召开后,省法院迅速行动,开展为期半年的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中,省法院要达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为达到这一目标,省法院执行局建立和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系统,重点加强与省银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等单位的协调,力争下半年全部实现省内银行网上查控的冻结、扣划功能,并将涉企合同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也纳入法院执行查控范围。对有财产而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涉企合同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将失信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及时推送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联合惩戒。此外,省法院专门成立涉企合同执行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对内工作机制、对外联络机制和问责机制,以保证涉企合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