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今年3月至5月国办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部署31个省(区、市)和57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办于5月中旬派出10个督查组赴10个省(市)的36市65县(区)开展了实地督查;同时,按照“开门搞督查”的思路,在中国政府网开通“我为督查提建议”专栏,通过网络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征集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逐条进行了梳理,对有些要素不全的线索又通过电话向反映的群众进行了深入了解。”国办督查室工作人员介绍,“初核后的问题线索全部交由国办派出的督查组进一步实地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当场督促地方整改。”
实地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聚焦重点内容,主动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明查暗访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机构200余个,召开专题座谈会170场,随机走访企业297家、访谈群众1500余人,深入了解“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督查发现,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等改革政策在一些基层落实还不够到位,法规修订、信息共享等配套措施亟待完善,影响了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通过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共梳理出8个方面28个共性问题,和涉及16个省(区、市)及30个国务院部门的102个具体问题。
按照李克强总理6月13日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动真格’整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推动上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国办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102个具体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要求将相关情况作为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报告的重要内容报国务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将对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创新工作机制,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