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20日,绥远省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召开。大会历时5天,于24日闭幕。陈介平当选为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月12日,当时称为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1953年1月,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与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195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
妇女解放的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鼓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实现自身解放和进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奋斗。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自治区妇联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以做“四有”“四自”女性、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主题,在提高妇女素质、激发妇女活力、凝聚妇女力量、推动妇女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思想引领作用,
70年间,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不断健全,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合力持续增强,妇女运动蓬勃发展。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谱写了内蒙古妇女运动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