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浙江省商务厅发布《2016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综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电子商务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总指数为137.70,较上一年提高37.70。
报告显示,2016年,浙江省实现网络零售额10306.74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近20%,居全国第二;全省跨境网络零售出口319.26亿元,比上年增长41.69%,有6.44万家网店活跃在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全省拥有各类电商产业园区301个,数量居全国第一;浙江省中小企业上网比重、B2B平台的服务收入、C2C综合交易平台的交易额均居全国第一;目前,全省各类正常经营的活跃网店达87.92万家,约占全国的18.3%,居全国第二。
这是浙江省第二次对外发布省级层面的电商指数。省商务厅电商处处长卢成南介绍,今年新增了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服务业电商发展水平、网络支付发展程度、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建设水平等5个新指标,整个电商指数指标体系由六大分类指数和20个指标构成。20个指标中,有3个涉及农村电商。“从浙江省电子商务的情况来看,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服务业电商将是今后发展的三大重点领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高春介绍,2016年,全省有506个电商专业村和51个淘宝镇,分别占全国的38.6%、37.8%,以大于第二名第三名总和的绝对优势稳居全国第一。
徐高春表示,未来电商指数还将从行业、品牌、产品等角度持续深入细化,以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在市场规模、产业布局、资源集聚等方面的作用,催生浙江省电商经济的创新和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