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企业年报申报即将截止,经核查,截至6月15日,我区2016年度年报应年报企业数为42452户,已年报企业37088户,未年报企业5364户,年报率为87.36%,全国排名第三。
年报结束后
将对其真实性进行抽查
20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距离2016年度年报公示结束还有不到10天时间,但仍有不少市场主体未进行年报。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经发出年报催报公告,逾期仍未年报的企业,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进行公示,我区未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要抓紧了。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对象包括2016年12月31日之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此外,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年报结束后,工商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市场主体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自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即时信息以及股东变更、动产抵押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企业自律诚信经营。”该负责人说。
截至6月15日
还有5364家企业未年报
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年报申报是在网上进行的,各市场主体需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流程操作。“为了方便全区各市场主体,我们在自治区工商局网站上发布了企业年报系统填报详细流程,还不知道企业年报该咋报的,可以根据该流程进行填报。”
同时,为了提高企业年报公示率,自治区工商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网站、QQ、微信等各类媒体,最大限度地提升政策知晓率;在注册登记中,对未年报的经营主体提醒其办理年报公示,引导市场主体在晚上或休息日“错峰”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及时解答年报公示中的业务和技术问题;对不会网上申报的和边远地区的市场主体,工作人员也会进行现场办理和电话咨询服务。
“另外,我们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全区的‘失联户’、‘僵尸户’企业逐一核实情况清理了僵尸企业。”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通过以上几项措施,我区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显著提升,截至2017年6月15日,我区2016年度年报应年报企业数为42452户,已年报企业37088户,未年报企业5364户,年报率为87.36%,全国排名第三。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另外,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