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作的关于提请贾玉梅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实际需要,有必要通过立法对纠纷化解的各种途径和力量进行整合,建立起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各种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对《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说明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全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法院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等。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省政府副省长孙东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省法院副院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