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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南唐河“校园暴力”事件涉事学校政教主任遭停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南阳6月22日电(刘鹏 王祎)记者22日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唐河“校园暴力”事件中,5名施暴学生被警方以涉嫌结伙殴打他人,

中新网南阳6月22日电(刘鹏 王祎)记者22日获悉,备受关注的河南唐河“校园暴力”事件中,5名施暴学生被警方以涉嫌结伙殴打他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5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而因对该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涉事学校政教主任被停职,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予以辞退。

近日,一段1分27秒的“校园暴力”视频被网民广泛关注并传播。视频显示,事发地为河南唐河县育才实验学校校内某教室,视频中5名学生围殴一名同学,被围殴学生多次遭到掌掴脚踹。在被打同学回答“愿意”答应打人者的条件后仍遭狠劲掌脸数次。

事件发生后,唐河县教体局对外回应称,经公安机关调查,6月10日下午,唐河县育才实验学校八年级四班学生杨某和刘某发生口角,杨某喊上同班学生张某、卓某、常某、郭某,放学后在教室内对刘某进行殴打。

随后,育才实验学校董事长、校长被诫勉谈话,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教体局同时责令该校限期整改。

21日,唐河县教体局公布事件调查结果称,杨某、张某、卓某等人因与刘某有口角纠纷,与常某、郭某等人一起对刘某实施殴打(打人学生均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警方已对涉嫌结伙殴打他人的学生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5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之规定,对打人者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通报称,对于涉事学校唐河县育才实验学校,唐河县教体局对其校董事会进行了集体约谈,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对育才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育才学校政教主任已予以停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予以辞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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