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年精神与焦裕禄精神、“铁人”王进喜精神、“两弹一星”等精神一样,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弘扬黄大年精神,对于走出具有吉林特色的振兴发展新路,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对黄大年精神的高度概括。黄大年精神,凝聚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蕴含着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出当代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展现了当代优秀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黄大年精神是一面镜子,站在这面镜子前,才能看清自我,自觉提升思想境界;黄大年精神是一把标尺,站在这个标杆下,才能量出差距,自觉提升工作能力。
黄大年精神是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来自当下的艰辛努力。对于吉林而言,实现中国梦,首先要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这一宏伟目标,其路径就是走出振兴发展新路,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只要我们以黄大年精神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以黄大年精神为标杆,见贤思齐,构筑起自己的一片精神高地,必将获得继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汇聚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
黄大年精神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践性。学习弘扬黄大年精神,该做什么、怎么做?这样的问题,回响在时代深处,触动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弦。学习弘扬黄大年精神,就要求我们深学、细照、笃行。我们要边学习边思考,深刻体会黄大年精神的精髓,对照黄大年精神,找差距、寻不足,取长补短、知行合一。只有使黄大年精神深入人心,变成每个人的行为坐标和价值取向,才能真正发挥凝聚共识、引领时代潮流、规范行为的作用。因此,弘扬黄大年精神,就必须使之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中、落实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建设中、落实到走出振兴发展新路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增强黄大年精神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实现学习教育和实践养成相统一。
“上好德则下无隐”。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指出:“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这是实现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走出振兴发展新路,需要彻底扭转工业“一柱擎天”、结构单一的“二人转”状况,需要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其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都前所未有。目前,我省正处在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活力积蓄的重要关口,处在优势加速释放、动能加速转换、活力持续增强的关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黄大年同志那样的担当意识、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黄大年精神,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要从自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迎难而上、敢为人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把黄大年精神化为现实担当、融入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扎实实推进“三个五”战略和“三大板块”建设,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