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的文件必须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6月27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致力打造“阳光政府”。
今后,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假如,部门上报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公文将被退回。
老百姓看不懂的政策文件,今后也不会再出现。合肥市将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必须带头解读重大政策文件,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时,主要负责人将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解读政策时,要着重解读政策举措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在互联网时代,热点、焦点话题一触即发。对此,《实施细则》提出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责任人要带头主动发声。而且,回应内容需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不可自说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