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减灾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各类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各种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和行动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按照《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国土、水利、农业、地震等相关涉灾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灾害信息的预警预报工作。各地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设施的统筹保障,扩大储备覆盖范围,丰富储备种类和数量,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要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统筹城市和农村,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旅游景点、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民政、国土、水利、农业、地震、气象等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代班制度,及时处置上报灾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按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