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2.60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较上年同期快0.2个百分点。
从不同市场看,城镇市场完成消费品零售额2477.15亿元,同比增长9.5%;乡村市场完成消费品零售额265.45亿元,同比增长11.2%,快于城镇市场增速1.7个百分点。从消费形态看,全区餐饮业完成零售额425.36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与1—4月持平;商品零售业完成零售额2317.24亿元,同比增长9.5%。从主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类值看,粮油、食品、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4%,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8%,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