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内蒙古 » 正文

全球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今日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条例》修订的

6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主要特点等。《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和要求,进行了系统地修改完善,细化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具体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在高危行业强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和协查机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15项规章制度;高危行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数量和比例,隐患排查制度的具体要求等。

《条例》针对内蒙古危化企业多的现状,设立专节,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保障作出了特别规定;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隐患多,治理难度高的现状,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应当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建立管道运营单位日常巡护制度,加强管道安全整治等,切实解决目前内蒙古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