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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全国人大立法确定“河长制” 今后三年浙江河长这样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更大力度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更大力度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

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将浙江人民十分熟悉的“河长制”写入其中。60字的条文这样精确表述: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这意味着河长制——这项发源于浙江的河湖管理制度,在全国推广以后,如今更是以立法的形式得到了确立。

河长制上升为一项法律制度后,将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落实河长制,更能加大各省对涉水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浙江省刚刚发布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称《方案》),《方案》按照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精神,以“系统化、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为要求,全力打造浙江省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河长制为何能上升为法律制度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中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去年12月,中国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地方、社会公众都提出要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从全国河长制的条文表述来看,河长制立法的核心内容与浙江河长先行先试的成果经验是一致的。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地区,近年来浙江在探索河长制上,取得了丰硕成果。五级河长体系全面落实河湖的“管、治、保”责任,浙江水环境的改善有目共睹。

浙江河长制最大的创新在于重构了河湖管理模式。江河湖库,存在着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问题。而传统的河湖管理模式中,“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难以根治河道顽疾。河长制打破了各部门、各地市间各自为政的藩篱。通过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河长体系。由河长统筹承担“管、治、保”责任。其中县级以上河长着重牵头“治”;乡、村河长更加突出“管”、“保”。今年,浙江还首创了小微水体塘长、渠长,管理触角向沟渠、池塘等“毛细血管”水体延伸。

数据显示,实施河长制以来,浙江共关停小企业3万多家,整治养殖场5万多户,消灭垃圾河6500公里,消除黑臭河超5100公里,城乡环境得以明显改善。今年一季度,在221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已达82.8%。在河长制的牵引下,浙江“五水共治”势如破竹,撬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治出了转型升级新蓝海,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出现了深刻变化。

如今,“河长制”成了全国破解河湖治理困境的利器。据统计,北京、天津、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省市也已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岸绿的美好图景正变为现实。

浙江河长制如何打造升级版

浙江河长制在治污水上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按照全国推行河长制的精神,除了做好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工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等相关工作,这也是浙江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截止到今年6月底,浙江省已经全面建立五级河长体系,全省有河长57533名,1.6万余个小微水体落实相关责任人。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称《方案》,并细化了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按照“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全省河湖库塘及小微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3%、20%以上;全省设区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三分之二的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现县级及以上河道基本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在河长制组织构架上,《方案》还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督导,助推河长制落实。按照河长履职考核办法,组织河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河长将被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河长,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巩固好浙江前期治水的成果,《方案》还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新设立的省河长制办公室与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级党委政府参照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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