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提出8项举措,其中首次正式提出要稳妥开展“社保贷”试点。
“社保贷”是指依法诚信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除外),商业银行可根据企业参保缴费的信用情况,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招用人数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