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普遍建成集农家书屋、远程教育、文体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根据规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搞大拆大建,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也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除了设置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广播室等,还要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除了服务中心,还要加强文体广场建设。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并确有需求的可搭建戏台舞台,配上篮球场、体育健身器材、阅报栏等设备。
硬件设施之外,还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例如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服务。
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健身团队以及电影放映队等。同时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广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综合服务,简化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