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指导意见,今年,太原市将继续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民办初中招生和公办初中升学同期进行,入学办法将有所区别。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严格控制初中班额。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
科学划分入学范围。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扩大对口直升范围。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凡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小学校或居民片区实行对口直接升学。
完善多校划片办法。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升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生升学。
跨行政区域升学。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随迁子女升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招生时间。2017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和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升学同期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凡违反规定的民办初中学校,将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
网上报名。2017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仍实行小学毕业生自主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升学,不能建立学籍。
电脑派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招生范围。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可适当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已在本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学生及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1、2017年7月上旬:出台《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
2、2017年7月下旬:组织完成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和特色试点学校提前招生工作。
3、2017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4、2017年7月15--22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
5、2017年7月26日前: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工作。
6、2017年7月27--8月8日前:完成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7、2017年8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
8、2017年8月22日前: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9、2017年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10、2017年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