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部署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作
7月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银监会《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重点城市应完成: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形成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建立可对比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各设区市中,西安市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其他城市结合实际自愿申报。申报城市的住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并填写《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基本情况表》,由银监会相关派出机构配合。(记者 海花 通讯员 马璇 实习生 席海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