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在漳州东山县检察院的帮助下,近日,年过七旬的刑事被害人黄添财终于拿回了自己被骗的款项。不承想,他当场拿出3600元,给了坑害自己的嫌疑人叶某发的弟弟,“这些钱,你拿去给叶某发的孩子读书用吧!”
对于曾坑害了自己的“冤家”,黄添财没有以牙还牙,针锋相对,反而掏钱资助,着实令人意外和感动。
黄添财,家住东山县杏陈镇礁头村,是一名农村电信收费代理员。嫌疑人叶某发,来自同县前楼镇叶厝村,为农村信用联社西埔社前梧片的临时代办站站员。2004年起,依照与电信部门协议,黄添财每个月收缴的电话费,由叶某发代为存进信用联社的户头,开具存款票据后,再与电信部门结账。
2005年初,因信用联社机构改革,叶某发被解聘。然而,他对此事秘而不宣,照样干着私自收取存款的活儿,黄添财并不知情。
2008年2月,黄添财依旧把当月收缴上来的2.96万元,交给叶某发。然而,就在当天,叶某发突然“失联”。
事发后,黄添财立即报案。东山县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实施网上追逃,可叶某发一逃便是9年。“不然,你每个月还单位1000元吧!”事发后,面对电信部门领导的提议,当时月薪约1500元的黄添财拒绝了。他说,虽然他家境清贫,但可以让子女养。他坚持把每月工资都还给单位,加上员工抵押金,1年半后,他终于偿还了这笔“债务”。
今年3月,走投无路的叶某发到东山县公安局投案。
黄添财回忆,当年事发后,很多受害者都跑去叶某发家里闹,但他没有。“也许是自小家境清贫的关系,我想叶某发抛弃家庭,留下父母,当时一定是走投无路了。”他说,他还打听到,叶某发跑路后,留下两个小孩,孩子连读书的课本费都要向亲戚借。“叶某发本性并不坏,现在才40多岁。看他那么困难,孩子要上学也拿不出学费,能帮点忙,也算让他尽早重新做人,尽点心意……”黄添财资助了叶某发的孩子后,还写了份谅解书。
目前,东山县检察院正在对叶某发诈骗一案审查起诉。(导报记者 张伟华 通讯员 黄喜祖 李华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