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福建省总工会开展助学活动 最高给予每生5000元助学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11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即日起至9月,省总工会将开展以“金秋助学·工会伴你成长”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今年资助对象是纳

11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即日起至9月,省总工会将开展以“金秋助学·工会伴你成长”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资助对象是纳入全总档案和地方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主要有今年考入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含职业高中)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的困难职工子女;往年考入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尚未毕业的困难职工子女;其他在校就学的需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等。

助学将采取直接助学、联合助学、结对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其中省总工会直接助学对象及执行标准是,新生入学给予的助学金,职业(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每生5000元。

为鼓励困难职工子女自立自强,从2018年开始,省总工会将继续为今年受助学生提供在学期间助学奖励金,直至毕业。

在学助学奖励金的条件及标准是,职业(技工)院校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含学习成绩和德育测评)在本专业排名中等以上的,凭所在学校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表,由省总工会按每学年每生3000元标准给予助学奖励金;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生获得年度学业综合奖学金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凭证,由省总工会给予相应数额的助学奖励金。

助学帮扶基本程序是学生本人向家长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总工会审批本级资助对象。使用省、市帮扶资金的,由县级总工会审核,设区市(含平潭)总工会审批,助学金须在开学前发放到位。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