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出台实施意见,力争用2至3年时间,使全省企业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类企业资产规模增速高于负债,资产负债率趋于合理。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具体有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实施双向改革重组。二是聚焦重点行业兼并重组。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业主相同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省内国有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煤炭、磷及磷化工、白酒、建筑、交通运输、物流、旅游、水务等行业都要形成一批优质企业、领军企业。三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业务结构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在电、煤、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同时,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融资支持力度。
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重点抓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分类清理整合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闲置存量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另一方面有序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
实施意见要求抓好几方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妥善处置企业资金拖欠,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清偿企业欠款。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负债水平,严禁开展各种无正常商业实质的融资性任务,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鼓励开展企业债务置换,支持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全省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不形成重复建设、不产生挤出效应的重点领域项目。此外,还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中间成本。
实施意见还要求,通过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快企业上市培育、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不同生命周期产业投资基金、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等方式,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实施意见对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营造良好市场与政策环境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