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如今躺在殡仪馆,连尸首都不让见。”时隔七个月,伤心欲绝的唐田秀,再次来到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殡仪馆,与在场的工作人员反复交涉。
2016年10月25日,唐田秀的丈夫王清固从道县王家村老家,来到江华县沱江镇双固村航亿砖厂务工。2016年12月20日下午2时许,王清固被工友发现倒在砖厂宿舍里。
接到消息的唐田秀,从10多公里外的老家赶到砖厂,却被告知王清固已经死亡。当地警察以维护现场秩序为由,禁止家属接近死者。20分钟后,刑警和法医来到现场。经尸检,警方排除了他杀,但未给出死亡原因。一小时后,王清固遗体被送往江华县殡仪馆。
“丈夫今年46岁,身强力壮,是家里的主要劳力。”唐田秀边哭边向在场的公安干警和厂里负责人说,“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在厂里,你们总得给个说法。”
“人死在厂里,本该赔偿。但死者没买保险,按厂里现有的条件,赔不起啊!”谈到赔偿,航亿砖厂负责人王云灯很是无奈,“要是厂里经营手续齐全,给员工买了保险,赔偿也就不成问题了。”
王云灯介绍,航亿砖厂是一个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国土、工商、税务登记的“四无”村办企业,2010年接手时,砖厂已开办了3年多。7年多来,厂里虽然连年给村里交租金,向上面交国土费、环保费、各种税金,但经营手续迟迟办不下来,也因此无法给员工买“保险”。
事情发生后,沱江镇政府曾召集双方,协调过几次。“死者家属认为,王清固死在厂里,应按工伤事故处理。”沱江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李仁贵说,“但厂方坚持,王清固虽死在厂区宿舍里,但导致死亡的原因是身患疾病。因此,只愿出5万元安葬费。”
“双方分歧较大,协调难以解决。”李仁贵说,“镇里只负责协调,双方能达成一致,就协调解决;达不成一致,就走司法程序。”协调未果后,镇政府就再也不理此事。
无奈之下,唐田秀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申请。但江华瑶族自治县仲裁委员会认为,航亿砖厂未注册登记,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拒绝受理。
“一家黑砖厂,在县城边上办了近10年,政府为什么不管?”唐田秀说,“要是政府关了他们的门,我丈夫就不可能来此打工,更不能惨死在砖厂里了。”
七个月来,唐田秀每天奔波于镇政府、砖厂、殡仪馆之间,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7月10日,县殡仪馆通知唐田秀,尸体已存放202天,产生费用7万5千多元。按规定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属在7天之内,到该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否则,将经县公安局批准后,及时火化。
“连个说法都没有,就要化掉尸体,我该怎么办呀?”望着殡仪馆冰冷的大门,唐田秀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