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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省上半年“蓝繁”天数增7.8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2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山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已经下降到65微克/立方

2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山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已经下降到65微克/立方米。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提到,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85倍和1.71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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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下降9.7%

今年上半年,80个省控点位监测表明,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7%、10.4%、28.6%、2.6%。不过,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提到,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85倍和1.71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25.4天,同比增加7.8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7天,同比减少1.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1.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但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2.2倍。

在17市中,“蓝繁”天数最多的是威海市,为178天。同比增加最多的是枣庄市,为27天。细颗粒物15个市都同比改善,只有潍坊和滨州同比恶化。可吸入颗粒物17市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青岛市,为18%。

日照获生态补偿最多

其次是莱芜和青岛

为保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249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中,已有240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5227家,截至7月17日,已清理取缔19170家、整改提升22545家。已关停淘汰14092台燃煤小锅炉,合计13245蒸吨/小时。7个传输通道城市排气筒高度45米及以上的高架源企业438家、890个监控点位,剔除43个不具备安装条件及15个暂缓安装的监控点位,其它的也都已按要求安装到位。

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日照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698万元,其次是莱芜、青岛。另外,修订完善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后,进一步提高了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

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S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

半岛流域河流

氨氮浓度同比反弹

而在水环境上,今年上半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均有所改善。我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49个属于优良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劣五类水体,也比去年同期减少1个,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

84个省控断面监测表明,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4mg/L和0.69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7.4%和20.6%。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辖淮河、海河和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为42.9%,不过,半岛流域受五龙河、虞河、付疃河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反弹34.3%。上半年,山东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49个属于优良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占59.0%;有10个属劣五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占12.0%;有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

100个省控断面中,有6个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较一季度减少3个。未能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断面主要集中在5个市,其中潍坊2个,烟台、济宁、日照、济南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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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

我省已追责400余人

20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对拒绝执法、撕毁封条以及问题多、整改慢等情况,已经进行了追责问责,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追责400余人。

截至7月18日,环保部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企业1127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7855家次,约占检查总数的70%。我省问题整改完成6375个,整改完成率81%。其中,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整改完成率分别为78%、98%、85%、68%、84%、81%、71%。

为督导各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的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管责任”,省环保厅自6月28日起,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此次省级强化督查共分7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进行包干入驻督查。

截至7月19日,7个省级强化督查组共检查1891家企业,发现80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42.7%;问题整改完成526个,整改完成率65.2%;累计对45个突出环境问题追责问责或提出追责问责建议。通过开展省级强化督查,环保部强化督查每天发现问题率从开始的73.9%下降到目前的36.3%;前4批督办问题的整改销号率为70.4%,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1个百分点。对拒绝执法、撕毁封条以及问题多、整改慢等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追责400余人。

上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228件,罚款4.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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